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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制品技改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制品 技改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 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64 号) 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 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制品技 改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利用原有 15T  电弧炉、20T 精炼炉、20T 真空脱气炉,新购  20T 中频炉 1 套(一机两炉)、15T 电渣炉 1 台、10T 电渣炉 1 台、5×2×1.2m 加热炉 4 台、80T 退火炉 2 台、4500T 快锻机 1 台、60T  电加热炉 2 台、热处理装 置、60T 电退火炉 5 台、数控带锯床、平面铣床、削皮机、矫直机、喷涂装置、 CNC 加工中心等设备,项目建设形成年产 3 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 技改后公司总生产能力为年产 5.8 万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

3.用地选址: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镇南汪路 69  4.建设单位: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和联村、胡宅口村、好溪村、山 河村、联丰村、南顿村、新民村、中兴村、新范村、农兴村、新和村、苍源村、吉 安村、姓汪村、宫前村、沈宅村、前路村、双丰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 占标率大于 1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 占标率满足≤100%的要求。且在环境空气敏感点处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 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叠


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浓度 限值叠加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界附近的居 民点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经 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削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 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昼夜间各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环 境影响较小;厂界周边声环境可维持声环境现状。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熔炼废气经半封闭罩+屋顶罩收集后经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 27m 高排气筒排放;重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喷淋处 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收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和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氯化钙/ 石灰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 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削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 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 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缙云县壶镇镇姓汪村镇南汪路 69 号,项目利用原  15T 电弧炉、20T 精炼炉、20T 真空脱气炉,新购置 20T 中频炉 1 套(一机两炉)、 15T 电渣炉 1 台、10T 电渣炉 1 台、5×2×1.2m 加热炉 4 台、80T 退火炉 2 台、4500T  快锻机 1 台、60T  电加热炉 2 台、热处理装置、60T 电退火炉 5 台、数控带锯床、


平面铣床、削皮机、矫直机、喷涂装置、 CNC 加工中心等设备,项目建设形成年产 3 万吨高端锻造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技改后公司总生产能力为年产 5.8 万吨 工模具材料及制品。

项目建设项目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符合“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 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 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

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 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相关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 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 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yidingxincai.com 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 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


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  6  19  ~2024  7  4  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联系电话:0578-3315719

环评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8158411985

建设单位: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754259999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奕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  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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